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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第一个异性网友,五年才见五年前我是不屑上网的,只愿意用电脑写点东西,玩玩游戏。

妻子上网聊天经常闹到后半夜,我跟她急过几次,主要是因为我有了要求而她不来上床。

于是她便引诱我上网,我不会,她便异常热情地手把手教我,结果我上当了,没多久我上网上瘾了,便再也没资格阻止她上网到半夜了,只有相视一笑,彼此心领神会。

一开始我只在263聊天跑车上聊天。

因为妻子哄我说聊天的地方只有这一个,QQ现在已经没有免费的了,申请QQ号要花钱了,而她的QQ号是同事送给她的,没有第二个。

第一个网友名叫aa,后来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“我后”。

我的网名叫阑干拍遍,取自辛弃疾词《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》楚天千里清秋,水随天去秋无际。

遥岑远目,献愁供恨,玉簪螺髻。

落日楼头,断鸿声里,江南游子。

把吴钩看了,栏干拍遍,无人会、登临意。

休说鲈鱼堪鲙。

尽西风、季鹰归未。

求田问舍,怕应羞见,刘郎才气。

可惜流年,忧愁风雨,树犹如此。

倩何人,唤取盈盈翠袖,揾英雄泪。

那天是她先点击的我。

此前我没有网友,我后是我的网络第一人。

当时我妻子正在我身边,指导我如何与人网上聊天,聊天的技巧和注意事项,等等。

我后的第一声问候给我的印象很深,她说:

“你好,有人会登临意吗?”

我一看,很高兴,感觉此人不错,懂得诗词,至少读过辛弃疾的这一首水龙吟。

该不会是才女或者红颜知己吧?初上网,往往幻想特别美,特别强。

我立刻回答:

“还没遇见呢。不过你来了就好了……”

接下来,我们聊得很投机。

从此以后,我每天都满脑子想着上网遇见我后。

最后妻子跟我急了,骂我在搞网恋,并且监视我上网,反对我上网,对教会我上网表示懊悔。

我当时根本没有网恋的概念,也没有这个愿望。

但是老婆一骂我在搞网恋,却给我提了醒,心里打鼓:老婆过去上网是不是在搞网恋呢?丈夫没证据是不愿意胡乱说出来指责妻子的。

为了平息妻子一触即发的内战苗头,我下决心不上网了,一坚持就是三个月。

在这三个月里,我清心寡欲,活得倒也清静,甚至还有点甜甜的味道。

可是,树欲静而风不止。

妻子看不见我上网了,却又怀疑我趁她不在家的时候偷偷上网。

话里话外总在试探我。

我烦了,既然不做贼也享受贼的待遇,我何苦不真的做贼呢!于是每当她不在家的时候,我开始真正上网了。

这样做也是为了证明妻子永远是正确的,是不会说谎的嘛,哈哈。

我和我后“久别重逢”,她说她都想死我了。

最感动我的一句话是她在电子信箱里给我的留言:

“在没有你的日子里,我的心已经变成了一座荒岛,但是在这荒岛上,我依然希望能为你建起一座花园。虽然现在花园里还没有花儿,但是有期盼着你来开垦的芳草地;虽然现在花园里还没有房屋,但是我已经为你准备了描画蓝图用的笔和纸;虽然现在花园里还没有你的影子,但是,我已经在里面放养了小鸡、小鸭、还有小兔子……你什么时候到我心中的花园来啊?但愿我们能使这里变成除天堂之外的,真正的,人的乐园……而在这之初,我们要准备彼此搀扶,度过寂寞!其实,只有两个人品味的寂寞的秘密,是最幸福的——你说呢?我给这个花园起了个名字,叫:第三花园,好听吗?”

我给她的回信是:

“如果今生还有机会,我第一个想见到的就是你。如果见到你,只要你愿意,我第一要握住你的手,确认这不是梦;第二我要抱紧你,确认是否真的有一棵芳草与我同在一个星球;第三我要闭上眼睛亲吻你,从你的发稍一直亲吻到你的足趾,确认我已经进入了人生最美好的仙境!!然后我还要向你讲述所有幸福的故事,让幸福的星星挂满第三花园的夜空,让你半夜醒来再不会感到孤寂,让花园里的小鸡、小鸭、还有小兔子的眼睛里,都闪耀着快乐和妩媚……”

此后,我在第三花园里为她建起了一座女皇的行宫,我称她为“我后”,她称呼我“园丁”。

我们的关系很纯洁,一直没有触及性,更没有以老婆老公相称。

我很珍视我的第一个网友,我渴望我们的关系圣洁永恒。

一直到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四日以前,五年过去了,我们始终没有见过面。

这期间我也免费申请了一个QQ号。

我们偶尔网上交流,更多的时候是靠手机短信传达相思之情。

第一次网恋,很有点像人生的初恋。

一切都是那样的纯洁,属于精神恋。

网恋的精神因素到了一定的程度,决定见面便成了一件需要勇气的事情。

都怕见光死。

我们也有认真商讨见面的时候,甚至细节都想好了,但最后总是不了了之。

关于和“我后”的见面,我准备放到本文的最后叙述。

因为按时间顺序讲述,他是我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后一个网友。

那今天以后还会见谁呢?只有时间知道答案了。

和网上的初恋不敢轻易下决心见面,但和第二个、第三个、第四个,等等以后的网友见面,心理压力就小多了。

我真正见过的第一个网友是湖北女孩,名叫:不许重复。

似乎她这个名字本身,就注定了我第一次见网友的命运。

刚开始聊天没几句,她便挑出了我聊天文字中的几个错别字,我问:

“你不是老师就是编辑吧?”

她笑了,说你真聪明。

原来,她属于京漂一族,来北京两年了,在一家时尚杂志做美术编辑。

聊了一个月,我们只聊文学或工作家庭一类的话题,彼此都觉得还可以,于是互告手机号码。

这时候我已经有点控制不住好色的本能了,利用她是编辑好挑错别字的职业习惯,开始有意无意地挑逗她。

比如,我想问问她进晚上不上网,发短信的时候故意写成:

“你今晚上肉吗?”

她不知是真中计了还是故意假装天真不知,回短信纠正我:

“上网不能写成上肉,意思完全不同的,容易闹误会。”

我就短信回答:

“对不起,我错了。可我今晚想上肉了……你来陪我啊!”

就这样经过几番暗斗,她半推半就,不知不觉就可以谈论性的话题了。

一旦开了这个口子,谈起性来她比我还要色情。

一清早起来就会收到她的短信:

“昨晚和老婆做爱了吗?用的什么姿势?”

她是一个没结过婚的女人,但是有性经验,28岁了。

男朋友是湖北老乡,每次来京,男朋友就住在她的宿舍,两人做爱也很疯狂。

可惜男朋友新近得了乙型肝炎,她做爱便有顾虑了,而心里却总想尽情放纵。

于是害得我每天大早起来不敢当着老婆面开手机,都要跑到书房里面偷偷开机看她的短信。

我回信:

“你做爱最喜欢用什么姿势啊?”

她回答:

“我喜欢男朋友抱着我的屁股,从背后猛烈抽插我……”

我说:

“我也喜欢在老婆后面……”

如此性趣互动地发短信,我倒没什么,我老婆可是受苦了。

因为不许重复搞得我好战心理大增,每天晚上都要跟老婆上床大战云雨,折磨得她在家走路时都要叉开两腿,上班办公室里不敢坐椅子,疼啊。

一天上午,我正在单位上班。

忽然接到不许重复的短信,大意是今天她编辑部里没什么事情可做,有点寂寞想我。

我心血来潮,立刻回短信说:

“哈哈,我去陪你!”

见面的地点在北京火车站检票口。

因为此前我们俩照片都没见过,她告诉我她手里会拿两本他们出的杂志。

我说我手里什么都不拿,到时候你打我手机,看见我掏出手机你就知道是我了。

她说你不许接我的电话啊,我问为什么?她回答:

“我的手机还是湖北的号,在北京是要长途加漫游的。”

仔细回想一下也是,她从来没用手机跟我通过电话,要么用编辑部的电话,要么只发短信。

我站在检票口,东张西望了很久也没见一个手拿杂志的姑娘。

我暗暗警告自己:不要眼睛只往漂亮姑娘脸上盯,没准她把杂志藏进了书包里,正在不远处监视我呢。

又等了很久,我真有点不耐烦了。

埋怨女人为什么灿烂如花,而在守时守信方面如此天生劣质?此时正逢七月,俗话说七月流火。

我的汗水流到眼睛里,却还要四处张望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车站走失者呢,找不到亲人了正流泪。

第一次和女网友见面,就受这样的火烤,都是自找的啊!终于听到我的手机响了,我迫不及待地掏出手机,习惯性地按了接听键,还没说完“喂你好”三个字呢,就被对方的七个字打断了:

“讨厌,谁让你接的!”

随即听到的是嘟嘟嘟的掉线声。

骂得我看着手机直运气,可是谁叫咱浪费美女话费了呀,认倒霉吧。

就在我运气的时候,一个女孩的声音叫我:

“嗨——”我低头一看,哦,一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站在我面前了。

说真的,不许重复的外观,给我的第一眼印象不算好。

我这人看美女往往第一不看她的身材相貌皮肤,而是看她的嘴巴,如果嘴巴张得让我觉得能下得去口,我便接受。

否则,你就是魔鬼的身材李纹的脸蛋,也是枉然。

她的嘴巴给我的感觉有点不适合接吻。

但我有个优点,就是忍耐性强,肚子里尤其能容丑女,遇到多大困难也要笑脸待人。

她把杂志递给我,说:

“特意拿来送给你的。”

给我的感觉好像是她在为出来见男人找遮羞布。

我笑着回答:

“见到你就是我的幸福了,还有礼物,你真好!”

随即我们开始往大街上走,去哪里呢?漫无目的。

她提议去吃麦当劳吧?我心里说麦当劳没有啤酒,吃什么劲啊。

可是脚底下还是随她进了麦当劳。

令我感到安慰的是里面人满为患,看不出能找到座位的迹象。

我微笑了,说:我请你吃都一处的烧卖吧?老字号,我第一次来北京的时候,吃的就是都一处,北京老字号,可有名了,听说那块牌匾是乾隆爷的手迹呢。

“她作出无奈的表情:只好跟你走了。在都一处吃饭,花了138元。从都一处出来,站在前门大街上,时间刚过下午两点。剩下的时间怎么安排呢?可恨当时我真的是一点经验都没有。我拉她的手,中学生似的往天安门走。她一头雾水地跟着我,磨蹭着走,到天安门广场后我站了傻老半天,她才发现我很迂腐,提醒我道:

“我们来这干吗?”

一双大眼睛里飞出来些许抱怨,但还是以天真和无邪为主。

“我皮肤怕晒……”

她又补充一句。

如果放到今天,我肯定很温柔地楼着她,说:

“怎么办啊,连个清静的地方都没有。要不我们去宾馆吧,休息一会儿,好好说说话……”

也许她会扭捏一下,娇羞一阵,然后抱着我的胳膊走进宾馆。

可恼当时我没这么说呀,我当时也不会呀。

我上网才几个月,而且在我的印象里用北京户口、身份证的人是不能在北京的宾馆旅店住宿的,可见我是多么的落后!有哪位网友知道北京宾馆旅店不准许当地人住宿是哪个年代的事?上个世纪的80年代?70年代?我当时是这样回答她的:

“要不,我带你进故宫里面凉快凉快吧?”

她哼了一声:

“嘿嘿,你是皇上,进紫禁城是回家,可我还不是娘娘呢?”

我一时语塞,心想:我带你回家?我老婆还不吃了我!这时我突然自作多情地开始担心她会粘上我了。

赶紧说:

"要不,我们散散步,我特别爱看广场上放风筝的。

“她笑着说:

“好啊。”

见她愉快地答应了,我便带头仰起脸看天,找风筝。

偶然偷看她一眼,发现她用挎包把整个脸都遮住了,怕晒,根本不看风筝。

这不禁使我想起了黄段子里的一句诗:二姐怕日手遮阴。

“日”字在贵州一带属于骂人的话,相当于河南人的“靠”。

我也是怜香惜玉的男人,赶忙把嘴凑到她耳边,想说一句关心的话语,可是我发现她的耳轮白白的,透明的一样,泛着淡淡的红晕;继而发现她的脖子也很白,脸部也很鲜嫩……顿时我有点乱方寸了,脱口而出一句差点把她气翻了的话:

“你真怕日啊?”

“讨厌!……”

她愤怒了,甩掉挎包。

难道她知道“日”是什么的意思?哎呀,一个大编辑,什么方言不能知道呢!我恨死我的嘴了。

不过她在甩掉挎包的一瞬,让我看到了她的眼睛,那眼睛里的愤怒,包含许多的娇羞。

我急忙道歉,并且拉着她哄着她去逛商场了。

怎么会突然冒出来带她逛商场的举动了?可能是老听说女人爱逛商场故事听得多了的缘故吧。

事后分析,当时我这样的举动有故意讨好她的意思。

都怪我的眼睛,看了她的耳轮、脖子!我是谈过恋爱结过婚的男人,自认为知道陪女人逛商场的代价是什么,大概有三力:体力、耐力、财力。

但是,网友不是恋人也不是妻子,网友是另一个世界的女人。

于是,这次经历演变成了教训……来到商场闲逛,面对极具刺激人类享乐欲望的商品,哪怕是女人最喜欢的服装,她眼睛里的光也没有恋人或情人们的十分之一亮。

我说:

“我给你买点什么吧?以纪念咱俩的第一次见面。”

她说:

“省点钱吧,别拿我当三陪小姐。”

我没听出来她的弦外之音。

居然很感动,增加了几分对她的喜爱。

并且觉得她的嘴巴虽然上午看起来不很适合下口,这会儿看上去倒也蛮值得一吻呢。

我门继续闲逛,但我的手搭在她肩膀上了。

好像无意中我搂她走到一处角落,人少,是一处比较背人的地方。

我们正面相对,四目相望。

我低头说了一句:

“让我吻你一下好吗?”

她把脸扭到一边,似乎是害羞,说:

“不好……”

按一般的经验,女人到这时候往往说的都是反话。

我双手把她的脸搬正,强行吻她的嘴巴,她挣扎,舌头也不跟我的舌头配合,还在嘴硬:不要,不要……真扫兴,不要就不要吧。

我放开她。

她转身就往人多的地方挤。

我追上她,她给我一句:

“你没男人风度!”

什么是男人风度呢?我中学时代有过一次恋爱,是初恋。

恋爱五年,我拿她当圣女一样看待,从未动手动脚,怕玷污了我的女神。

结果她把我蹬了,分手的原因是她说我不爱她,证据是恋爱五年我一次都没吻过她。

哈哈!匆匆地走出商场,她说:

“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。好吗?”

我仰头看着天,不想明确回答她,我喜欢做事情留有余地。

我说:

“我送你回家吧。”

我的第一次网友见面和我的初恋一样,是以女人的失望和我的被抛弃而宣告结束。

所不同的是,初恋是因为我没吻女人而被女人抛弃;十八年过去,我长记性了我吻她了,结果又错了。

这个不许重复的气是生在我是在公众场合吻的她吗?可是后来我见的一个女网友却非要我在大马路上亲吻她,我不动口她就不走。

女人真是毫无规律可循啊!跟女人打交道,凭经验吃饭可能只吃个半饱。

被抛弃是很没面子的事,但快乐是自己可以寻找的。

我是这样给自己找到快乐的,我想:1、她给我的印象并不好,尤其是嘴巴不适合接吻。

她不提出分手,早晚我也得提。

2、她很聪明,看出了我的心思。

她是为了避免遭遇被抛弃的屈辱,才先发制人提出分手的。

3、为女人保管屈辱,是男人的责任。

以后我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女人,坚决不首先提出分手。

(未完待续)[本帖最后由黎明前的黑暗于2008-11-1222:47编辑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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